成都商報記者 藍婧 發自安徽亳州
  一場商業糾紛,使安徽亳州商人張靜思被公安機關處以拘留五天的行政處罰,原因為“發送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”。一時間,“發四條短信被拘留”事件引起網友熱議,而當事另一方支訓民的人大代表身份,更使當地公安部門被質疑過度利用職權。
  對此,近日,亳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向成都商報記者解釋稱,張靜思雖然只發了四次短信,但實際還撥打了多達21次的電話,因此執法部門才作出“騷擾”的判斷。該負責人稱,拘留五日不算“從重處理”,而當時同樣因為電話短信騷擾被拘留的不止張靜思一個,並非因為她騷擾的對象是人大代表才被特殊對待。
  糾紛
  裝修酒店 自稱被拖欠20餘萬
  根據當地公安機關調查,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7日14天時間里,張靜思因與當地金不換大酒店裝修事宜未談攏,後多次撥打電話併發送四條短信給該集團董事長支訓民,支訓民同時也是安徽省人大代表。
  張靜思對成都商報記者稱,2009年10月,其所在的揚州防腐安裝公司亳州項目部接了金不換酒店的裝修,花了兩個月做預算圖紙,大部分材料都訂好了,但工人進場三天后,支訓民不斷增加裝修要求,張靜思稱,總價158萬元一分不加,卻增加了22條,“要把快捷酒店按三星大酒店的標準做,這是要賠錢的”。張靜思稱,因來回更改方案,當時已經要到12月,這批工人做完這個項目要回家過年,所以最後她還是決定做了。
  張靜思稱最後支訓民沒有跟她簽合同。在亳州渦北派出所的一份詢問筆錄里,成都商報記者看到,支訓民稱自己是與做輕鋼骨架板工程的柯才龍認識,只跟他簽合同,後來柯才龍認為沒多少利潤不幹了,至於張靜思,他們“說不著話”。支訓民稱,張靜思的工人“只在工地上安裝了一條電線,沒什麼損失”。
  對此張靜思予以了否認,她稱柯才龍不懂裝修,只是引見他們認識的中間人,裝修是支訓民和自己直接談的。她給成都商報記者算了筆賬:圖紙預算按工程款的6%算;改水改電,前期進場20多個工人,一個人每天120元;加上前期訂的材料,虧損至少有二十多萬元。
  短信
  4條短信 兩條內容一樣
  支訓民的詢問筆錄稱,此後張靜思在其開會、午休時不斷打電話發短信威脅他,“嚴重干擾了正常工作和生活”,之後他將手機停機。
  警方調查顯示,張靜思一共給支訓民發過4條短信,2009年12月25日11:43一條;2009年12月27日兩條,分別是10:33、10:34,兩封為同樣內容;2010年1月7日13:58一條。同時,12月27日15:41撥打其電話3次;16:55又打了4次;12月28日15:50短信提示共有21次來電。
  “那是支訓民先威脅我,我才給他發短信的。”張靜思給成都商報記者出示手機短信的截圖,第一封短信主要敘述了兩人在項目上的糾紛,稱工人們要去找他,她控制不了局面;第二封稱“支老闆,你昨天在電話中威脅恐嚇我,說要找黑社會整我,這話你重覆了四遍,我已錄音……我現在什麼都不怕,我捨生取義,我就要一個公平、正義,我堅信永遠邪不壓正!”第三封稱“現在四十多個外地工人在急等著,我只給你們兩天時間解決,否則後果自負。”
  張靜思稱,她實際一共只發了三次短信,第二封短信可能由於手機原因發重了。而21次電話撥打記錄,則是因為支訓民關機後,她不時打過去看其是否開機積累起來的。至於錄音,她稱當時只是嚇他,沒有真的錄下。
  被拘
  還打了20多次電話 構成“騷擾”
  2010年1月25日,渦北派出所將張靜思傳喚到案,當天被拘留。亳州市公安局譙城分局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,張靜思因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被處以拘留五日的處罰。
  同年4月6日,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覆議決定書稱,張靜思多次發短信及打電話給支訓民成立,維持公安行政處罰決定。10月12日,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,駁回張靜思要求撤銷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訴訟請求。
  張靜思認為,自己只是因為業務往來正常聯繫支訓民,根本不構成“多次騷擾”,而且警方所說的支訓民報案之時,自己還沒有發第三次短信。一份有渦北派出所印章的詢問筆錄複印件顯示,支訓民是1月6日下午16:10報案,而張靜思最後一條短信發於1月7日。
  同時,警方詢問支訓民時間為6日上午10:09,當天下午15:30警方還詢問了柯才龍。“還沒報案就開始詢問了?”張靜思質疑。
  對此,亳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稱,張靜思雖然只發了四次短信,但實際還撥打了無數電話,最多達到21次,因此執法部門才作出“騷擾”的判斷,而且法院也做出了終審判決,符合法律程序。
  該負責人稱,當時同樣因為電話短信騷擾被拘留的還有四例,不止張靜思一個,“並非因為她騷擾的是人大代表才被特殊對待”,而根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定,對張靜思“沒有從重處理。”但對於詢問筆錄顯示的時間問題,這位負責人稱不太清楚細節。
  當事另一方
  回應
  成都商報記者多次聯繫支訓民,對方均未接電話。
  此前,據法制晚報報道,支訓民對記者表示,對此事的回應均與其公司辦公室楊主任聯繫。楊主任表示,張靜思和支訓民2009年確實有裝修業務往來,雙方的業務聯繫是通過中間人談的。“對於支訓民的報警行為,楊主任說,“(多次打電話發信息)對我們正常人來說都會引起的心理不愉快,何況是一個企業的負責人?因為他要做很多決策,(電話和信息)已經影響了他的思維。”
  人物素描
  有人說她性格直
  有人說她難纏
  幾年來,張靜思的人生陷入一場戲劇般的翻天覆地:與丈夫離婚、母親去世、生意荒廢。自稱以前動輒上百萬生意的她,近日又因僅一萬多元的信用卡欠賬惹上了官司。
  劉華斌是張靜思的高中同學,稱其是班長,人很豪爽,但就是性格說一不二,容易得罪人。劉華斌稱,以前班上不論誰犯了什麼錯,張靜思都馬上當面指出來,不管對方是否受得了。
  給張靜思供貨的廠商張亞傑稱,張靜思“性格很直,講信用”。他稱,當時他給張靜思供了幾萬元的貨,結果項目虧了,欠了他四五千元。幾年後,他都覺得這筆錢要不回來了,結果張靜思又聯繫上他,把錢還了。
  但在與張靜思有糾紛的一些商人看來,難纏是張靜思的“一貫作風”。柯才龍在詢問筆錄中稱,張靜思“動不動就給你吵架,動不動就讓工人去鬧事。”而另一名個體老闆仇林則稱,糾紛之後,張靜思威脅他兩三次,“說如果不付給她錢,她就炸我的賓館”。對此張靜思均予以否認。
  律師說法
  對於“騷擾”
  沒明確的法律界定
  成都商報記者註意到,在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中,對於“干擾他人正常生活”的界定為“多次”發送信息,沒有明確數量。重慶者羽律師事務所律師游飛翥,曾代理“甘肅張家川少年發帖被拘”案件,他表示,生活中每個人對騷擾會有不同的感受,目前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界定,認定的尺度主要在執法者的掌握當中。游飛翥稱,人的權利受到影響和侵犯之後有兩個渠道,協商解決的私力救濟和訴諸公權力的公力救濟。生活中有大量的事情需要私下協商解決,私力救濟只要不超過一定的限度,應當是被允許的。  (原標題:“4條短信被拘5天”事件還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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